余杭交通公司荣获“余杭区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23-02-07
近日,集团所属余杭交通公司获得由杭州市余杭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余杭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2021年设立创建“余杭区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以来,余杭交通公司紧紧围绕区文明委《关于做好新一轮(2021-2023年)余杭区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拟定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对照“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发挥党建政治引领、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注重涵育单位文化、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十个创建基本标准,以深化思想、党建引领和融入项目等方面入手,深化落实创建特色系列活动、驰而不息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全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坚持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创建,以人为本,动员人人参与,同时不断健全机制,持续凝聚创建合力。二是持续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综合素质教育、创先争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增强创建内力。三是坚持以民生项目建设为着力点,立足自身,不断提升代建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民生项目优质如期交付,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巩固创建动力。四是坚持以无码 a 片促和谐、以志愿服务促和谐、以专项活动促和谐,不断策划文明活动,丰富创建工作载体,持续激发创建活力。
经过二年多持续开展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最终余杭交通公司于2023年2月初获得“余杭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誉的获得,是对公司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是鼓舞和激励我们再创佳绩的崭新起点。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成功创建区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动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